竊聽器其實早在2000年前就已經出現了,是由中國發明的,叫做“聽甕”,用陶制成,用它可以聽到方圓數十里地的動靜。到了20世紀 50年代中期,晶體管和微電子技術的突飛猛進促使了初級監聽設備的出現,廣泛應用于二戰時期。竊聽器的發展十分迅速,從一戰的礦石收音機到二戰的無線電/有線竊聽,再到現在的數據竊聽裝置,竊聽已經滲透進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電腦和手機的普及,竊聽無孔不入,理論上來說,現在的監聽設備可以監聽到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人。監聽設備也變得越來越小,甚至可以偽裝成一顆紐扣、一個耳釘。
監聽竊聽尤其多用于追債業務中,在現在的社會中,很多雇主由于工作繁忙、距離太遠、不便出面等各種原因,無法收回自己的債務,或者是為了方便,會選擇通過雇傭專業的追債公司來收到欠款。追債公司對于那些惡意躲避,逃脫債務的欠債人就會采用監聽竊聽的方式,通過這種方式,公司可以得到欠債人的準確位置,便于收到錢欠貨款。這種簡單有效的方式也因此受到廣泛應用。
監聽竊聽,適用于重大的職務犯罪案件,在收集犯罪證據方面的優勢尤其突出,在監聽竊聽得到明確規定后,將更加有利于職務犯罪案件的偵破和對緩刑、假釋、保外就醫犯罪人員的同步監督,從而加強監督力度,避免腐敗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