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限高令”、“黑名單”等懲治老賴的手段不斷豐富,但老賴的賴賬“技藝”也同樣花樣翻新,有的喜歡裝“失憶”,也有的擅長玩“失蹤”,一旦老賴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假裝“失聯”,債主們往往很難再找到對方。
那么,遇到債務人“下落不明”時,大家該如何要回債款呢?下面,鄭州討債公司小編給大家支幾招:
1、收集證據,在訴訟時效期限內直接起訴債務人
債務人在書寫了借條的情況下,為避免借條過了訴訟時效,債權人應當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債務人原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債權人起訴后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證據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傳喚被告,公告期限屆滿,被告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
但是執行是個問題,最好還是要主動尋找老賴的下落和財產線索,才能執行到位。
2、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
鄭州討債公司認為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宣告債務人失蹤,失蹤人所欠的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有保證人的還可以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失蹤老賴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的話,債權人可一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3、在報紙等媒體刊登催收公告,避免訴訟時效過期
債權人可以在下落不明的債務人的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4、委托專業要賬公司負責追債
假如超過了訴訟時效,債權人就失去了勝訴權,也就意味著債權人的合法債權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此時,債權人就只能通過“非訴”的手段追債了,比方說委托一些專業的要賬公司進行討取。
鄭州討債公司小編認為,老賴躲債“跑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很多債主既不懂法,又不知變通,才讓老賴成了當今社會的一大“毒瘤”。其實,只要債主們要賬方法得當,便能“藥到病除”,讓老賴無處遁形,乖乖現身還錢。
鄭州討債公司咨詢電話:1304397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