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憑據借據欠債人不還如何找人還錢
一、有了憑據如何討債
1、和對方再簽訂一個還款協議。
如果對方并不抵賴,而只是一味以種種借口拖延還款,那么可以與其再簽訂一個還款的協議,在這個還款協議中要注意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該類延款協議必須事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如果有這樣的還款協議,那么一旦到期,債權人可以依據協議的條款直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時間和金錢。
2、在提起訴訟前要求訴前保全。
所謂訴前保全,就是在提起訴訟前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以保證權利人在訴訟獲勝后及時拿回錢款或財物。但是這一方法的缺點在于,申請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較煩瑣,要求有債務關系的明確有效的證明,還要盡量提供對方財產的相關材料,申請人還必須事先提供保全擔保。
二、追債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1、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3、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以上是關于“有了憑據如何討債”以及“追債的訴訟時效是多久”的法律內容,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其實,追債是一件聽著簡單,實際上復雜的事情,它需要出借人做好各項“應戰”準備,包括:找到借款人、收集借款人不還款的證據等。對于這些事項,如果您覺得自己做不好,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根據他們的經驗,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
咨詢電話:1304397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