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債應該用怎樣的說話語氣?用什么方法取得想要的證據?
一般情況下,討債時的語氣是跟據不同的欠款對象采取不同的語氣的。如對還款意愿較好的強勢企業,你就得采取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懇切語氣討債;對還款意愿較差的強勢企業,可用情真意切柔中有剛的語氣討債;對還款意愿較差的有賴帳企圖的欠款戶,你就得用不達目的不罷休的依法施壓的口氣討債;總之,要分析欠款人的資信情況、還款能力、具體欠款決策人的性格以及我方已掌握的債權情況等,靈活運用。 關于取證的方法問題。 首先在我國“誰主張誰舉證”的司法制度下,證據是討債的關鍵環節之一。有足夠的證據,就使我方立于了有利地位,缺乏證據就可能陷入討債無門的困境。 其次我想討債所用的證據主要是指債權證據和中斷時效證據。一般情況下證據的法律效力是:書面證據法律效力大于證人證言等非書面證據。因此取得書面證據在討債中是十分重要的事了。 債權證據主要有合同、發貨單、發票跟蹤卡、對帳單、催款函、還款協議、借條等債權文件。對信用較好又比較配合的欠款戶,取得以上證據并非難事;但有拖欠甚至逃避債務企圖的欠款戶,往往極不愿意配合取證,而給我們的取證工作造成困難。
此時,可以試用以下方法取得債權和時效中斷的證據:
(1)發催款函取證。但注意最好用特快專遞方式,在寄單上注明“催款函”,再讓郵局將對方簽收回執返回來,才有足夠的法律效力。
(2)錄音取證。將對帳過程錄下來,但注意音質要清晰,事件要清楚,如時間、地點、雙方人員、催款過程、欠款額等要素要全。
(3)索要小額欠款。只要債務人以非現金形式付給你很小一部分欠款,則就成為最后還款日而時效中斷。 另外還有申請法院“證據保全”或起訴等都是取得債權和時效中斷證據的好方法。 以上僅是對這位博友提出的問題的一個簡單回答,不當之處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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