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我們的要帳過程中也并不是每一單都能如數的要回來,首先得根據雙方的欠款手續單據是否齊全,因為如果因為手續和單據不齊全的話,說的明白點就是不合法的,不管是委托人自己還是我們這樣的第三方都沒有理由去找別人崔討的,所以在這里奉勸所有的當事人,在給別人借款或者發貨的時候一定要把所有的手續完善好,不管對方是親人還是最要好的朋友都要按照規定簽訂合同等,否則到時就后悔晚矣!其次要看欠債的時候有多長,因為只要是欠款期限過了兩年時間的都已經過了法律申訴期,也就是說這筆欠款為在受法律認可和保護,所以在這里提醒所有的當事一定要把握好這個時間差,不能等到過了合法有效期再來委托別人來追收,這樣就增加了討債的難度,同時也有可能不能完全要回原本屬于你的財產。再一個就要看欠款過程中有沒有什么糾紛,因為現在很多的欠款糾紛如:個人借款、公司借款、貨款等,他們當中都有一定的糾紛,比如說,個人借款有可能別人早就還完了所有的本金,當然利息也付了一部分,后來不還的原因就是說利息太高了什么的。還有就是貨款,人家會說是因為當時的產品質量有問題什么的,反正就是大家扯來扯去的搞不清楚,其實這個時候由第三方出來調解并不是一件壞事,因為真正的當事人雙方的誤解都很深了,雙方見面都可以說是背對背的,不可能好好的說話好好的商量的,除了吵架就有可能是打架,所以說如果要想處理這些事情的時候一定要提前就要把這些糾紛原原本本的告訴第三方,不能有任何保留的,這樣會使我們在正常的討債過程中事半功倍。如果說前面的幾點都沒問題了,那最后的一些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債務人的還款能力,當然我們在正常的收數過程中也碰到過欠款人窮的叮當響的,看到我們都心痛的,最后我們還會拿點錢出來給他們補貼家用的情況,所以當事人要在委托給第三方討債的時候,要了解清楚欠款人的實際情況,如果說欠款人真的沒錢或者很困難就沒有必要再去花費這個人力和物力了。還不如給他人上機會讓他有能力爭錢來還,因為你要的是錢何必要讓別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呢?如果到了這一步你也不可能要回你的錢了。
歸根結底的來講就是在不管是借錢,還是生意合作的時候都一定要了解對方的底細,這是前提,否則到時你的投入和付出就有可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