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記者聯系到鄧女士和河南當地警方,證實以上消息屬實。洛陽市公安局邙山派出所為此事發出的情況匯報顯示,事發后,警方派出專人多次和鄧女士協商解決問題辦法,并且數次勸說鄧女士為了身體健康,要正常進食,但遭到對方拒絕。今天上午,邙山派出所工作人員向法晚記者表示:正在積極想辦法,力爭在最快時間內處理此次糾紛 今日上午十時左右,法晚記者采訪到了鄧女士,她向法晚記者介紹稱:7月17日,自己因為去洛陽某實業有限公司討工程押金,被公司工作人員強行拖下車,雙方發生沖突時受傷。隨后,鄧女士撥打報警電話,隨后趕往現場的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內詢問糾紛的具體情況。民警對二人制作完詢問筆錄后,告知二人可先行離開。但鄧女士和湛先生以外地人身無分文、身體不好等為由不肯離開,也不肯吃派出所提供的食物。
工作人員隨后表示:“我們提出對鄧女士提供食宿,但她并不接受,而且她四天都沒有正常進食,目前非常擔心她的健康,我們還特意聯系了120救護車到派出所給鄧女士檢查身體,勸說其就醫,但是對方依然拒絕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