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個朋友準備一起開店,是合伙的,為了明確我們的責任,我們要在協議中明確約定債務的承擔問題。請問個人合伙的債務承擔應該怎樣約定?謝謝!!
解答:
個人合伙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
個人合伙的債務承擔,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合伙經營期間發生虧損,合伙人退出合伙時未按約定分擔或者未合理分擔合伙債務的,退伙人對原合伙的債務,應當承擔清償責任;退伙人已分擔合伙債務的,對其參加合伙期間的全部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相關法律知識:
個人合伙的對外財產關系,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個人合伙與其他民事主體發生的物權法律關系和債權法律關系。個人合伙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與其他民事主體就財產歸屬和財產流轉進行民事活動從而取得財產所有權或設定債權。
第二、個人合伙對外承擔的債務清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償還了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